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是由市国资委出资成立并委托水东湾新城管委会监管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是推进水东湾新城建设的重要融资载体、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根据集团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以下职位:
招聘职位和人数
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茂名新城集团2022年度招聘(第二批)需求表》(附件1),与岗位和专业学历、应聘资格条件相符的人才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具体详见岗位要求。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安排至茂名新城集团及下属企业工作。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所在企业薪酬制度执行。
招聘流程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
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发送“茂名新城集团”即可获取报名方式!
3.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由报名系统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应聘者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等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不可再更改所报岗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由茂名新城集团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考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茂名新城集团公众号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下载并填写《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3.现场复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二路6号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大楼409室。咨询电话:0668-2156991;联系人:钟先生。
公交路线:茂名市区乘坐303、309等路线到中国第一滩站下车,步行300米即到。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以客观题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推理能力、思维能力、观察力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茂名新城集团公众号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考试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茂名新城集团公众号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生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茂名新城集团公众号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需提供的材料:①个人现实表现材料;②无犯罪记录证明;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④生育情况证明;⑤个人征信报告;⑥其他有关资料。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茂名新城集团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报名人员主动放弃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是否递补,由茂名新城集团决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茂名新城集团综合部负责解释。
附件1:茂名新城集团2022年度招聘需求表(第二批).docx
附件2: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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