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业务发展需要,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是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国有全资企业。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主要从事水利水电、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工程建设。公司依托先进的装备、雄厚的技术实力和持续的创新能力,以长江流域为主战场,广泛参与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与保护,积极服务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足迹遍布国内20余个省市,并先后多次取得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
武汉长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为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技术咨询、水政策法规及水利发展研究与咨询、水利软科学研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和水利工程监理。
公司提供高福利待遇,全面保障职工权益。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发放餐补、通讯补贴、高温、执业资格等津贴;享受带薪休假、三甲医院年度体检、工会等福利;享有委属幼儿园、委属职工食堂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掌握所聘岗位的业务技能与政策;
5.其他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毕业时能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除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2.所学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学历层次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
3.年龄及其他。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当日。应聘人员应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委托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实施,2023年4月25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后启动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19日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登陆长江水利人才网(www.cjrencai.com)招聘考试系统报名,提交报考相关信息。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公司依据岗位招聘条件,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度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如果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该应聘者将不能参加考试。
现场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提交复印件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案。
①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1张1寸本人登记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或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或社会人员
本人身份证、1张1寸本人登记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回国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报考证件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按岗位要求分面试、笔试+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按招聘计划表执行,具体情况以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为准。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设有笔试的岗位,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应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4.设有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名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体检过程中有做假舞弊情况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核实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5.经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公司研究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1.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人才网、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2.凡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发生应聘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确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1.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武汉长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由咨询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决定继续聘用的,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3.录用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6个月(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录用人员招聘到岗后,薪酬福利按工作单位的有关制度执行。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河湖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五、联系方式
考务咨询:崔老师 027-82926601 82828631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吴老师027-82828888
六、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级人事部门、公司纪检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上级监督组织: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纪委
举报电话:027-82826087
公司监督举报电话 027-82926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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