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审查与咨询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重大问题和基础研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研制与评估,以及支撑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1
岗位简介:主要负责承担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审查与咨询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问题和基础研究等工作。
专业: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土地资源管理(120405))、地理学(0705)、风景园林学(0834)
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与岗位简介相关的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户籍不限;具有高级职称或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符合北京市京外调干落户条件。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职称(职务)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工作地点:北京
专业技术岗2
岗位简介:主要参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审查与咨询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技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问题和基础研究等工作。
专业:城乡规划学(0833)、城市规划与设计(081303)、土地资源管理(120405))、地理学(0705)、风景园林学(0834)
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与岗位简介相关的工作经历
其他条件:北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职称(职务)要求:无
工作地点:北京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身体健康。
4.热爱本职工作,敬业负责,富有团队精神,能适应出差等工作。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工作人员或符合京外调干有关规定人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1)《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卡)、职称证或职务任免审批表、项目研究成果及获奖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合并为一份PDF文档。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并制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ghyjzxrsc@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统一命名模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第一人才网”,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布。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采用应聘人员PPT自我陈述(不超过5分钟)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实行等额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布。中心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中心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接收手续。
扫码下载报名表(附件2)
其他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单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中心应将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或信箱,受理投诉或举报,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联系方式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66557815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88号
邮 编:100034
邮 箱:ghyjzx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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